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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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使用办法

日期:2013年10月17日

 1、中心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的基地,不得进行任何与教学、科研和生产无关的活动。

 2、 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工作,要按计划进行。非计划范围内的工作,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由中心与各实验室协调安排进行。
 3、 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
 4、 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携出实验室。校内单位借用时,需经中心批准。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时,需经院主管领导和中心批准。
 5、 实验室内不准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贵重金属。上述物资应由实验室主管保管,有严格的领用制度,用后登记。
 6、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吃食物。
7、 实验室内不准存放任何与教学、科研和生产无关的物资,不准存放个人物品。
8、 实验室要建立工作日记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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