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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的通知

2022-04-18 20:07:21


各基层团支部:

2021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中积极响应号召发挥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纪念五四运动103周年与建团100周年之际,为总结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中的各项成绩,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同时在2022年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喜迎党的二十大之际展现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和展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为保证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逐级创建与培育,学院五四表彰各类奖项设置原则上与上级团组织保持一致。

(一)先进集体

活力团支部(10)个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干部(26名)

2.优秀团员(59名,其中8名为疫情防控专项名额)

3.优秀活动积极分子(若干)

4.宣传之星(若干)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活力团支部:10个

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有效组织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并完成其中各项工作。

(3)工作效果好。团支部各项主题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校院级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党史520”主题教育实践,探索班团一体化建设,服务团员青年工作成效明显,得到支部同学高度认可。积极开展“众志成城 战‘疫’有我” 网络主题活动,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团员青年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学校和家乡当地的抗疫志愿者或突击队中。

(4)学风建设好。团支部学风建设有制度,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目标明确,学生到课率在95%以上,学生挂科率低。2021年度所属团员有违纪情况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

(5)鉴于疫情,暂时无法举办团支部述评,申报的团支部需要准备ppt,展现班级风采。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干部:26名

分为优秀团支书(15名)、优秀学生组织干部(11名)两个类别。优秀团支书即各基层团支部书记,各系团总支书记,各位辅导员、各组织按名额评选推荐,院团委审核确定;优秀学生组织干部指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科协干部,各组织按照名额评选推荐,推荐者必须为团员,院团委审核确定。

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志愿汇”平台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

(3)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积极做好团员青年工作,履职担当。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积极参与学校和家乡当地的志愿服务、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

(4)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4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20%,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创先争优。

(5)本职工作过硬。围绕学生发展中心,密切联系和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投身基层团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校院两级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团的主责主业勇于探索创新,主动奉献,得到师生认可。

(6)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和团的各项活动。在2021年度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7)申报优秀团支书的团支书首先需要申报活力团支部。

(8)从事团学工作半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

2.优秀团员:59名(其中8名为疫情防控专项名额)

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志愿汇”平台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积极参与当地的志愿服务、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

(4)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40%或较上一学年进步20%。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全面发展,争做先锋。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青年大学习”,认真参加团的各项主题活动,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

3.活动积极分子:(若干)

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道德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志愿汇”平台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

(3)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热心于团学工作,且工作表现突出,全面发展,争做先锋。

4.宣传之星(若干)

主要为积极参与团支部宣传工作的宣传委员,积极从事支部青年大学习收集等宣传工作。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道德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

(3)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积极认真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测标准。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活动,热心于团学工作,且工作表现突出,全面发展,争做先锋。

三、申报评选流程

申报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评选。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填写各项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院团委。

各团支部严肃认真开展申报工作,评选宣传到支部。通过组织申报,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切实保证质量。

(二)学院团委评选推荐

各学院团委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认真审核,要考察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表现,开展院级评选(鼓励各学院团委参照校级表彰类别进行院级评选表彰),并将申报推荐校级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报同级党委审查,加盖院党委公章。

(三)院团委评选审核并公示

院团委组织对各类奖项进行相应评选和确认。各类奖项均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进行补报。最终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表彰

院团委下发表彰决定,颁发各类奖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类别均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的其它支撑材料。

2.以上材料由院团委统一收整。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表正反面打印,所有申报材料单面打印)4月21日(周四)晚18:00-20:00交至艺术学院会议室F11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各系团总支邮箱,电子版材料截止到4月22日晚9点(周五)。

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邮箱:

艺术设计系:3300715587@qq.com

文化遗产系:2956879746@qq.com

数字媒体艺术系:2711329830@qq.com

美 术 系:321902434@qq.comm

研究生团总支:1968468068@qq.com

                             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活力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2: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优秀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4: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宣传之星推荐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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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优秀团员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宣传之星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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