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下发的《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公布的艺术学院团委干部岗位及职数,经学院党委2017年12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进行选任。
一、职位
艺术学院团委书记
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第四项“任职条件和资格”执行。
2、职位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
(2)原则上团委书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团委副书记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三、选任程序及时间
1、个人申报。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00前交学院党政办。联系人:王银兵 联系电话:3176518
2、12月29日 进行资格审查。
3、12月29日-31 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1月5日 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5、1月6-7日 组织考察、酝酿建议人选。
6、1月中旬 召开学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
艺术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