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主干学科设计艺术学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其艺 术遗产研究中心为山西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协同创新中心为山西省"2011计划"培育单位。学院拥有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山西省艺术设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和山西省工艺美术研发基地等科研平台,是山西省最大的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研究创造的集成单位,设计学硕士点下设有环境与空间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与影视艺术、工艺美术与造型艺术、文化遗产与艺术史、时尚产品设计等研究方向,覆盖美术造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平面设计、广告摄影、影视摄影、数字媒体、文物保护修复、艺术管理等专业领域的创作、设计和研究。在山西画院、山西博物院、山西古建所、山西考古所、山西陶瓷所以及山西文物局、山西工艺美术协会、山西装饰协会等硕士生合作培养单位的支持和协助下,经校内外50余名导师的共同努力,艺术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在强理论、专业务的基础上日益走向国际化。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1305L1 设计艺术学 10人
135100 艺术学 1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本科所学专业须与艺术学院学科及专业相同或相近。
4、满足条件1、2、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或八大美院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六级成绩≧424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奖、或在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应尽快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并以电话形式进行确认。
2、学院联系人在查收相关电子材料后,按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推免资格。
3、艺术学院在确定申请人推免资格后,视具体报名情况,将于10月上旬和下旬分别安排两次复试,复试科目、时间等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
4、艺术学院根据申请人复试成绩排名,在10月23日将拟录取推免研究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作品集一本或发表的学术论文)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我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复试时间:第一次: 9月30日。后续面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再定。
复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D座二楼会议室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 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学院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351-3176561 手机:13835490041
传真:0351-3176561 邮箱:3821723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