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今年我校劳动节放假调休3天,即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其中,5月1日(星期四、“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
5月4日青年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5月4日(星期日)当日正常上班(课),教学活动执行5月2日(星期五)的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